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815 |
登记证持有人:中农立华(天津)农用化学品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S-氰戊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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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S-氰戊菊酯5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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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小麦 |
蚜虫 |
12-15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25-35毫升/亩 |
喷雾 |
甘蓝 |
菜青虫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2000-3125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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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使用之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标签的注意事项。按规定用量,加适量水,搅拌呈均匀乳白液即可喷施,将搅拌好的药液充分喷在作物上。在菜青虫卵孵化盛期或低龄幼虫期,蚜虫始盛期,桃小食心虫乱果率达到1%时开始用药。大风天或降雨前后,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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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1、本剂系具有较高杀虫效力的合成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棉花、甘蓝、苹果树、小麦的棉铃虫、菜青虫、桃小食心虫、蚜虫具有较强的杀虫效果而且残效时间较长。2、本剂系黄褐色油状液体,易溶于水,可配制成不同倍数的均匀乳白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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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施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3次;在甘蓝上施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3次;在苹果树上施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3次;在小麦上施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次数2次。2、本剂不可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3、本剂对蚕毒性强,不可在桑园附件使用。4、对鱼类毒性很强,严禁将洗容器的水以及剩余药液倒入河流、池塘,应在安全的地方用土掩埋。5、不要在养蜂区喷药。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配药时如不慎沾上药液,请速用肥皂水洗净。农药要严加保管,经口中毒应立即催吐、洗胃。经皮肤中毒立即用肥皂水、清水冲洗皮肤,并速携此标签就医诊治。喷药时要注意自我保护。如眼睛沾上药液,应用清水连续冲洗15分钟。不慎吸入,应立即就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任何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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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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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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