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795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苏云金杆菌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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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苏云金杆菌8000IU/毫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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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100-150克/亩 |
喷雾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50-100克/亩 |
喷雾 |
枣树 |
枣尺蠖 |
600-800倍液 |
喷雾 |
棉花 |
二代棉铃虫 |
200-300克/亩 |
喷雾 |
森林 |
松毛虫 |
600-800倍液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200-300克/亩 |
喷雾 |
烟草 |
烟青虫 |
100-200克/亩 |
喷雾 |
玉米 |
玉米螟 |
100-200克/亩 |
加细沙灌心 |
芝麻 |
棉铃虫 |
200-300克/亩 |
喷雾 |
芦笋 |
棉铃虫 |
600-800克/亩 |
喷雾 |
茶树 |
茶毛虫 |
400-800倍液 |
喷雾 |
食用玫瑰 |
三节叶蜂 |
300-40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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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最佳用药时间是卵孵化初期,施药时间为傍晚或阴天。防治芦笋棉铃虫在低龄幼虫始盛期施药1次。在十字花科蔬菜、棉花、水稻、芦笋上用水量15—30公斤/亩,在烟草上用水量30—40公斤/亩。防治食用玫瑰三节叶蜂在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5公斤/亩。防治芝麻棉铃虫在低龄幼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1次。用水量45—60公斤/亩。2.使用时先将本药用少量水搅拌均匀,再加水稀释至所需浓度,即时喷洒,不要放太久,更不可隔夜。3.每季作物除芦笋、食用玫瑰、芝麻外施药3次,要确保药液均匀覆盖在叶子反面。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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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有胃毒作用,属低毒杀虫剂,对天敌损伤小,可防治多种鳞翅目害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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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2.使用本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穿防护服,戴防护手套、护目镜、口罩等,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使用中不可吸烟、饮水及吃东西,使用后及时清洗手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3.本品对蜜蜂、家蚕和大型溞等水生生物有毒,(周围)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域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药液及其废液不得污染各类水域。赤眼蜂(或其他代表性天敌)放飞区域禁用;鸟类保护区附近禁用。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5.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过量误食,可导致腹泻发生。对眼睛有刺激性。急救措施:使用中或使用后如果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带标签送医院就诊。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如皮肤刺激感持续,请医生诊治。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清新处,如果吸入者停止呼吸,需进行人工呼吸。注意保暖和休息,请医生诊治。不慎误食:立即停止服用,用清水充分漱口后,立即携带农药标签到医院就诊。无特效解毒剂,催吐只能在专业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保持装有药液的容器密封。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及动物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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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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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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