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693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联苯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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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联苯菊酯25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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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果桑树 |
桑粉虱 |
800-12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桃小食心虫 |
1000-1500倍液 |
喷雾 |
金银花 |
蚜虫 |
80-16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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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尽量于桃小食心虫低龄幼虫期、金银花蚜虫发生期,桑葚田桑树桑粉虱发生始盛期使用,均匀喷雾。 2. 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3.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在苹果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金银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施药1次;在桑树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施药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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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拟除虫菊酯类杀虫,作用机理是抑制昆虫体内神经组织中乙酰胆碱酯酶的活性,破坏神经冲动的传导,引起一系列神经中毒症状而死,具有触杀、胃毒作用。对苹果树桃小食心虫、金银花蚜虫、果桑树桑粉虱有较好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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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此药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用。 2.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养蚕桑树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此药。 5. 建议与不同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产生。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 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无特效解毒药,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洗胃但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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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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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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