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563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异菌脲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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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异菌脲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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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人参 |
黑斑病 |
130-170克/亩 |
喷雾 |
番茄 |
早疫病 |
120-160克/亩 |
喷雾 |
辣椒 |
立枯病 |
2-4克/平方米 |
泼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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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番茄早疫病及人参黑斑病,施药的最佳时期是发病初期。施用方法是叶面喷雾,每隔7-10天一次。2. 施药时尽可能做到均匀,番茄及人参的叶面及叶背都要喷到。3. 辣椒播种后采用泼浇法,对苗床土壤进行处理,施药时保证药液均匀,以浇透为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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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触杀型保护性杀菌剂,但也具有一定的治疗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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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番茄安全间隔期为2天及农作物每个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对人参安全间隔期为32天及每年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2、开启包装物及施药时穿戴防护用具和手套,避免与口眼及皮肤接触;喷药时不要吸烟或饮食,工作完毕后,应清洗手及裸露的皮肤。3、避免药液污染水源。4、不能与腐霉利、乙烯菌核净等作用方式相同的杀菌剂混用或轮用,不能与强酸性或强碱性的药剂等物质混用。5、使用后的包装物应焚烧、深埋。6、避免污染水源,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恶心、呕吐等。中毒急救:1、本品经口毒性低。2、吸入后:提供新鲜空气;如有症状求教医生。皮肤接触后:立即用水和肥皂清洗,并彻冲洗干净。眼睛接触后:使眼睛打开流水冲洗不少于15分钟,如有持续的症状,求教医生。3、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包装件应贮存在通风、干燥的仓库中。
2、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混运,置于儿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搬运及运输过程中,轻拿轻放,运输过程中严禁雨淋,避免烈日直晒。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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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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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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