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420 |
登记证持有人:南通金陵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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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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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100-14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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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大豆播种前、播后苗前或苗后早期均匀土壤喷雾。
2、低洼(易积水)田块、酸性土壤慎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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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咪唑乙烟酸是咪唑啉酮类内吸传导型选择性芽前及早期苗后除草剂,通过根、叶被杂草吸收,影响氨基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杂草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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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遵守《农药安全使用规范总则》,严格按照本标签推荐方法和剂量安全用药。
2、配制及施用药剂时应穿戴工作服、手套、保护面罩等,施药后清洗裸露在外的身体部分并更换干净的衣服。
3、施用本品初期对大豆生长可能有抑制作用,但能很快恢复,不影响大豆产量。
4、安全间隔期:一个生长季最多用药1次。本品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本品敏感的作物,如: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水稻、高粱等三年之内不能种植。
5、施药后空袋(瓶)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可采用焚烧、深埋处理;多余的药液及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应收集妥善处理,不得污染食物、水源等。
6、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不得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人体皮肤、眼等有刺激性。若药液溅在皮肤上,可用清水冲洗干净;溅入眼内,应用流动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仍有不适请就医。误食可饮用大量清水催吐,保持安静并立即送医院请医生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阴凉、通风的干燥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勿与食物、水、种子、饲料等混合存放;贮、运过程中应确保不泄漏,远离高温及有明火的地方,避免碰撞、暴晒、雨淋等。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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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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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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