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404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丙溴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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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500克/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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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铃虫 |
75-125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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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于卵孵盛期兑水喷雾,每亩用水50-75公斤,均匀喷雾。 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4、本品在棉花上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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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三元不对称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作用,无内吸性作用,可用于棉花棉铃虫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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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2、本品对蜜蜂、蚕、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蜜源植物,不可污染桑蚕植物。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
3、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
5、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 6、孕妇与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本品对苜蓿、高粱、玉米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 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碱、酚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 3、远离儿童。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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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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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19-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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