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388 |
登记证持有人:宜兴市宜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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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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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园 |
杂草 |
200-4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百合田 |
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定向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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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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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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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
3,使用本品时,药液勿碰到作物茎叶,以免产品药害。
4,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6,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7,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
核准日期: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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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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