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388
登记证持有人:宜兴市宜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
剂型:水剂
毒性及其标识:
微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柑橘园 杂草 200-4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百合田 杂草 150-2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灭生性内吸传导型茎叶处理除草剂,通过植物绿色部位吸收,将杂草连根杀死。
注意事项:
1,本品为非选择性除草剂,因此施药时应防止药液漂移到作物茎叶上,以免产生药害。 2,用药量应根据作物对药剂的敏感程度确定。 3,使用本品时,药液勿碰到作物茎叶,以免产品药害。 4,一般选择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5,本品对金属制成的镀锌容器有腐化作用,易引起火灾。 6,本品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7,施药时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8,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
核准日期: 2008-12-0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