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356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华阳农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甲戊·乙草胺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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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有效成分含量:40%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30%
二甲戊灵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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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蒜田 |
一年生杂草 |
125-17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姜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20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棉花田 |
一年生杂草 |
150-175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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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播后苗前进行土壤均匀喷雾。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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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乙草胺与二甲戊灵复配的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在播后苗前土壤地面均匀喷雾处理,能有效防除一年生杂草,对作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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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大蒜播后苗前及杂草尚未出土前喷雾施药,作土壤封闭处理,兑水量30-40千克/亩。
3.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药期,防止出苗后施药,施药后尽量不要动表土,药量不够或施药期晚,或杂草已出土则会影响对作物的安全性和药效。
4.施药前保证土壤湿度,施药后不动表土药层能提高药效,土壤干旱和施药表土被破坏,均会降低除草效果。
5.覆膜栽培姜、蒜田要把膜下出土的姜、蒜及时钩出膜面,以免高温以及带有药液的水珠接触姜、蒜苗产生药害。
6.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8.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中等刺激作用并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若大量摄入清醒时可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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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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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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