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339 |
登记证持有人:嫩江绿芳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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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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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春大豆田 |
一年生杂草 |
40-50毫升/亩 |
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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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于春大豆出苗后1-2片复叶期,杂草1-3时期,每亩兑水30公斤茎叶喷雾。2.施药时宜选择早晚无风,空气湿度较大时施药。3.低洼地块、酸性土壤慎用,该药在土壤中残留期较长,勿超量使用。施用本药的地块3年内不宜种植白菜、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番茄、甜菜、西瓜、高梁、草莓等敏感作物,后茬可种植春小麦、春大豆或玉米。4.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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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咪唑啉酮类内吸传导型除草剂。通过根、叶吸收,并在木质部和韧皮内传导,积累于植物分生组织内,阻止乙酰羟酸合成霉的作用,影响缬氨酸、亮氨酸、异亮氨酸的生物合成,破坏蛋白质,使植物生长受到抑制而死亡。对春大豆田的一年生杂草有较好的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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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避免在中午气温高、空气干燥时施药,应于早晚气温低、空气湿度大时施药、有利于药效发挥。2.施药时严格掌握施药量和施药时期,喷药均匀。3.喷施过本剂的药械再改喷其它农药,需多次清洗干净,以防发生药害。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7、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一般无全身中毒症状。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对症治疗。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不能用铁或铝制容器包装。2.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存。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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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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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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