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317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青岛奥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代森锰锌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代森锰锌70%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柑橘树 |
炭疽病 |
350-525倍液 |
喷雾 |
柑橘树 |
疮痂病 |
350-525倍液 |
喷雾 |
梨树 |
黑星病 |
437.5-875倍液 |
喷雾 |
番茄 |
早疫病 |
175-225克/亩 |
喷雾 |
苹果树 |
斑点落叶病 |
437.5-7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炭疽病 |
437.5-700倍液 |
喷雾 |
苹果树 |
轮纹病 |
437.5-700倍液 |
喷雾 |
荔枝树 |
霜疫霉病 |
350-525倍液 |
喷雾 |
西瓜 |
炭疽病 |
148-24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应于病害发生前或初期使用,应喷雾均匀。
2.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叶面喷洒使用的保护性杀菌剂,对许多病菌如霜霉病菌、晚疫病菌及炭疽病菌等有较强触杀作用。
|
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柑橘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苹果、梨、荔枝上的安全间隔期10天,西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个作物周期最多使用3次。
2.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3. 开袋后未用完要扎紧袋口,以免受潮。在喷过铜、汞、碱性药剂后要间隔一周后才能喷此药。
4. 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
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催吐、洗胃、导泻。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忌油类食物,禁酒。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10-01-19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