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132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宝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丙溴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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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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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棉花 |
棉铃虫 |
80-10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稻纵卷叶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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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棉铃虫、稻纵卷叶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期兑水均匀喷雾,每亩用水50—75公斤。2.尽量不要在烈日下施药,宜在傍晚前施药。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本品用于水稻上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用于棉花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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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渗透作用,无内吸性作用,可用于棉花棉铃虫、水稻稻纵卷叶螟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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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为有机磷杀虫剂,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苜蓿和高粱对本品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药害。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使用时请保护,不可污染池塘等水域,不可污染蜜源植物。施药器械不可在河塘等水域清洗。4.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5.本品对人畜有毒,使用时应穿防护服、戴手套、口罩等,严禁饮食或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暴露部位皮肤并更换衣物。施药地块严禁人畜入内。6.使用后,废包装容器不得他用,应集中销毁。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多汗、胸闷、行走不稳、腹疼、腹泻、抽搐、呼吸困难、口吐白沫等。1.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立即引吐(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导泻等急救措施,可用阿托品或解磷啶作解毒剂。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于通风、阴凉、干燥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2.运输时,严防雨淋、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避免与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3.置于儿童及其他无关人员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08-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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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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