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039
登记证持有人:天津市施普乐农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禾草敌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禾草敌90.9%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秧田 稗草 150-200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 一般在稗草2-3叶期喷雾1次,田间需有4~6cm水层,保水一周,以后正常排灌。 2. 本剂对稗草有特效,不但能防除低龄稗,而且对3叶以上也有抑制防除效果。但对阔叶杂草无效。 3. 籼稻对本剂较敏感,剂量过高或喷洒不匀会产生药害。忌发芽稻种浸泡在药液中。 4.大风天应避免用药。 5.本品每季水稻秧田使用次数为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防治稻田稗草的选择性除草剂,能迅速被初生根、尤其被芽鞘吸收,并积累在生长点的分生组织,阻止蛋白质合成,使增殖的细胞缺乏蛋白质及原生质而形成空脆,而使杂草死亡杂草受害后幼芽肿胀,停止生长,叶片变厚、色浓,植株矮化畸形,心叶抽不出来,逐渐枯萎。
注意事项:
1. 本剂易挥发,不宜采用弥雾法,以防挥发降低药效。由于禾草敌杀草谱窄,连续使用会使稻田杂草发生明显改变,注意与其他除草剂合理混用。 2.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接触药液。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3.使用时注意不要污染河流、池塘、桑园、养蜂场等场所;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废弃物选择安全地方处理,不可用作他用或随意丢弃。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中毒急救措施:
1.中毒症状:对眼睛、皮肤和呼吸道有刺激,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吸 入: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3.误服清醒时引吐,解毒剂为阿托品,并送医院就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1-25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