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2019 |
登记证持有人:青岛金尔农化研制开发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灭蝇胺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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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蝇胺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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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葱 |
斑潜蝇 |
33-50克/亩 |
喷雾 |
黄瓜 |
美洲斑潜蝇 |
27-33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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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斑潜蝇发生初期施药,防治效果较好。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3、按推荐用量兑水稀释,叶面均匀喷雾。4、本品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2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大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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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内吸传导性,以触杀、胃毒作用为主,诱使斑潜蝇的幼虫和蛹在形态上发生畸变,成虫羽化不全或受抑制。对黄瓜、大葱斑潜蝇有较好防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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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建议与其他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药性的产生。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麻木、肌无力、呼吸困难和震颤,严重中毒还会出现痉挛。 溅入眼睛:以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间歇地拉起上下眼皮用清水冲 洗,立即请医生诊治。沾染皮肤,立即用清水冲洗冲洗15分钟。误服,无特效解毒药,请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 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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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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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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