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748
登记证持有人:济宁市益民化工厂
农药名称:乙草胺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油菜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70-100毫升/亩 栽前或栽后3天喷雾
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播后或苗期喷雾
花生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00-160毫升/亩(覆膜时药量酌减) 播后苗前土壤处理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以上作物使用时,每亩用药量兑水40-60千克,均匀喷雾。 2、大豆田在播前、播后苗前用药,花生田在播后苗前用药,油菜田在栽前或栽后3天用药,玉米田在播后用药。 3、地膜覆盖田在覆膜前进行土表喷雾,且用量适当减少。 4、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用药。 5、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6、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等作物对本剂比较敏感,不宜使用。施药时注意避开以上敏感作物。
产品性能:
本产品是一种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能有效地防除大豆、花生、玉米、油菜田中的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注意事项:
1、作物每个生长周期最多用药1次。施药后遇低温、高湿、有积水,作物易产生药害。 2、该产品使用后的残剩药液及施药器械的洗涤用水切勿倒入湖、河、池塘中。用过的包装瓶应妥善处理,不能做他用,也不能随意丢弃。 3、使用本品时应做好安全防护措施,戴好口罩、手套。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该产品对人的眼睛和皮肤都有刺激作用,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若不慎将药液溅入眼睛或沾附到皮肤上,立即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并就医;若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误食,立即催吐洗胃,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贮存。装卸、运输时包装箱要轻拿轻放,不能颠倒。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1-18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