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718
登记证持有人:广东广康生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乙草胺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油菜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700-100毫升/亩 栽前或移栽后3天喷雾
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播后或苗期喷雾
花生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100-16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覆膜时药量酌减)
使用技术要求: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雨水多、排水不良的地块,田间积水易发生药害,应注意排水。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可被植物幼芽吸收,单子叶植物通过芽鞘吸收,双子叶植物下胚轴吸收传导,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有效成分在植物体内干扰核酸代谢及蛋白质合成,使幼芽、幼根停止生长,正确使用对作物安全。
注意事项:
1.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在播种后苗前喷施。 2.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3.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田间高湿有积水易产生药害。 4.未使用的地方和单位应先试验后推广。 5.使用过程远离饮水、河流、池塘,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6.本剂对眼睛和皮肤有刺激性,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食入饮足量温水,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医生应首先判断中毒的原因,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1-18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