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703 |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草胺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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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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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大豆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前、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棉花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喷雾 |
棉花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20-15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喷雾 |
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70-100毫升/亩 |
栽前或移栽后3天喷雾 |
油菜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70-100毫升/亩 |
栽前或移栽后3天喷雾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或苗期喷雾 |
玉米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他地区) |
播后或苗期喷雾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花生田 |
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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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600-900千克(每亩用药量对水40-60千克)。 2、黄瓜、水稻、菠
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3、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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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以后,抑制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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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杂草对本产品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乙草胺的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按登记用药量确定使用剂量。
3、乙草胺在土壤含水量15-18%时即可发挥好的药效。如遇干旱天气或降水量较少的地区,用药可适当加大对水量或浅覆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4、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5、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毒,施药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它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6、本产品具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7、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本产品中毒症状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溅到眼睛、皮肤上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误服应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混合储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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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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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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