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682 |
| 登记证持有人:烟台科达化工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丙溴磷 |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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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溴磷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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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棉花 |
棉铃虫 |
/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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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果园中不能用丙溴磷,该药对苜蓿和高粱有药害。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 以防产生药害。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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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既杀虫又杀卵,对大龄及抗性棉铃虫有较好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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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2天,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为有机磷类,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主要表现为头昏、恶心、呼吸困难、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应引吐、洗胃、导泻(清醒时才能引吐,洗胃时注意保护食道和气管)。可以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啶。用阿托品1-5mg皮下或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用解磷定0.4-1.2g静脉注射(按中毒轻重而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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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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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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