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625
登记证持有人:吉林市绿盛农药化工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乙草胺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900克/升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冬油菜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60-90毫升/亩 土壤喷雾
夏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60-10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夏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60-10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春大豆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00-130毫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春油菜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60-90毫升/亩 土壤喷雾
春玉米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100-130亳升/亩 播后苗前土壤喷雾
花生田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部分小粒种子阔叶杂草 60-90毫升/亩 土壤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每公顷用药量对水450-600升(每亩用药量对水30-40升)。 2、黄瓜、水稻、菠菜、小麦、韭菜、谷子、高粱对本品敏感,水稻秧田绝对不能使用,施药时避免飘移至邻近作物上。 3、每季作物最多使用一次。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选择性芽前土壤处理剂,能被杂草的幼芽和幼根吸收,进入植物体内以后,抑制蛋白质合成,从而使杂草死亡。对稗草、马唐、看麦娘等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藜、苋菜等小粒种子阔叶杂草有较好的防除效果。
注意事项:
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乙草胺的使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有机质含量,应在登记用药量范围内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3、乙草胺在高温干旱、低温阴雨、病虫害严重等不良环境下施药,易产生要害,施药时要注意天气变化。 4、乙草胺在土壤含水量15-18%时即可发挥好的药效。如遇干旱天气或降水量较少的地区,用药可适当加大对水量或浅覆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的发挥。 5、不同剂型的乙草胺对白菜型油菜均有药害,不宜在白菜型油菜田推广。 6、施药时面积要量准,药量要称准,施药均匀,不重不漏。 7、本产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中毒,施药应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做它用。 8、本产品不能与碱性物质相混用。 9、本产品具有可燃性,应在空气流通处操作。使用本产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等,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等。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等。 10、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有轻微的呕吐与腹泻,对皮肤和眼睛有刺激作用。避免眼睛、皮肤接触药液,皮肤不慎接触及时用清水或肥皂水冲洗,溅到眼睛上及时用清水冲洗至少15 分钟,严重时送医院治疗。若误服应在病人清醒时立即催吐并及时携带此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本品无特效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产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它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1-12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