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411
登记证持有人:昆明农药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灭蝇胺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灭蝇胺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菜豆 斑潜蝇 20-3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宜在斑潜蝇低龄幼虫始发期使用,如果卵孵不整齐,用药时间可适当提前,7-10天后再次喷药,喷药务必均匀周到。 2.一般年份一个盛发期内防治2次。 3.施药后四小时内遇大雨时,应酌情补喷。 5.大风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昆虫生长调节剂,具有内吸作用,诱使菜豆斑潜蝇幼虫和蛹在形 态上发生畸变,成虫羽化不全或受抑制。
注意事项:
1.本产品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本品不能与强酸性物质混合使用。 3.该药剂对幼虫防效好,对成蝇效果较差,要掌握在初发期使用,保证 喷雾质量。 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 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 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本品对皮肤有轻微刺激,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 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7.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8.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 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 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10-29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