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1161 |
登记证持有人:大连九信作物科学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草胺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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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草胺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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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豆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6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
土壤喷雾 |
油菜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70-10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玉米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20-250毫升/亩(东北地区);100-140毫升/亩(其它地区) |
土壤喷雾 |
花生田 |
一年生禾本科杂草及小粒阔叶杂草 |
100-160毫升/亩 |
土壤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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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作物播种后杂草萌发前或播种前均匀喷施于土壤表面。在干旱条件下,应适当加大对水量,施药后浅混土2-3厘米有利于药效发挥。地膜覆盖田及低温多雨年份用药量酌减。
2、用水量:40-60公斤/亩。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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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酰胺类选择性芽前除草剂,用于大豆、玉米、花生、油菜田防除一年生禾本科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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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杂草对本剂的主要吸收部位是芽鞘,因此必须在杂草出土前施药。只能作土壤处理,不能作杂草茎叶处理。
2.本剂的应用剂量取决于土壤湿度和土壤有机质含量,应根据不同地区,不同季节确定使用剂量。
3.低温及干旱条件下药效不易发挥。低洼易涝等不利于作物生长的环境易对作物造成伤害,慎用。
4.黄瓜、水稻、菠菜、韭菜、谷子、高粱不宜用该药,水稻秧田绝对不能用。
5.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6.要用未经污染的清水配制药液,施药前后要彻底清洗喷药器械,残剩药剂妥善处理,不要污染河流、池塘及水源。废弃物要妥善处理不能随意丢弃,也不能做他用。
7.施药时穿长衣长裤、戴手套、眼镜、戴口罩等;此时不能吸烟、饮水等;施药后清洗干净手脸等。
8.避免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本品对皮肤、眼有刺激作用。
2.不慎药剂接触皮肤或者眼睛,应该用大量清水清洗至少15分钟,严重时就医。
3.不慎误食或者吞服后,应立即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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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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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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