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989 |
| 登记证持有人:安徽丰臣生物工程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杀虫环 |
| 剂型:可溶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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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杀虫环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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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水稻 |
二化螟 |
80-100克/亩 |
喷雾 |
| 烟草 |
烟青虫 |
24-4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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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水稻:每亩用本品80-100克,兑水40-50公斤,在二化螟卵孵化盛期至盛卵高峰后5-7天,全田喷雾处理;
2、烟草:每亩用本品24-40克/亩,兑水50-60公斤,全田喷雾处理。适宜在烟青虫发生危害的所有时期使用,烟青虫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高峰期为最佳施药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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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沙蚕毒素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和熏蒸作用, 且能杀卵。对害虫的毒效较迟缓,对水稻二化螟及烟草烟青虫有良好的防除效果。它在植物体中消失较快,残效期较短,收获时作物中的残留量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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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该药对家蚕毒性大,蚕桑地区使用应谨慎,不宜在棉花、果树、豆类等作 物上使用。禁止在桑园蚕室附近施用;
2、水田施药后应避免田水流入鱼塘,以防鱼类中毒。水产养殖区禁用;
3、安全间隔期水稻为15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烟草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4次。
4、不宜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用,以防药效下降。
5、施药时要注意防护,如戴口罩、防护帽等,施药结束后,要立即洗手及换衣;
6、施用过程中产生的残生药剂和废旧包装物不能随意丢弃,也不可用做他用,应作统一处理,清洗施药器具的水不要污染鱼塘、河流等水体;
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远离该品。
8、不宜与铜制剂、碱性物质混用,以防药效下降。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表现:早期中毒为恶心、四肢发抖,继而全身发抖,流涎,痉挛,呼吸困难,瞳孔 放大。
中毒急救:如果不慎误服,要送医院对症治疗。神志清醒时可以催吐,用解毒剂为1-半光氨酸,静脉注射12.5-25mg/kg 。如果溅到眼睛和皮肤上,要用大量水冲洗至少15分钟;如果吸入,要立即将病人转移到空气清洁的通风处,严重者需要就医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运输时要避光照、避雨淋、避阳光直照、防撞击、防破包。如果破包洒漏,要立即打扫干净,以免污染环境。
2 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保存。勿与食品、种子、饲料等其它商品一起贮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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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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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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