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521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噻嗪酮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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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噻嗪酮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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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稻飞虱 |
30-40克/亩 |
喷雾 |
火龙果(温室) |
介壳虫 |
稀释1000-15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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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水稻稻飞虱使用本品30~40克兑水喷雾,最好在低龄若虫盛发期施药,注意对水稻根基部用药,喷药时田间应保持水层。
2、防治火龙果介壳虫使用本品兑水1000-1500倍均匀喷雾。
3、本药剂不宜与白菜、萝卜直接接触,以免产生药害。
4、本品水稻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火龙果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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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噻嗪酮是种抑制昆虫生长发育的选择性杀虫剂。毒性低,触杀性较强, 同时还具有胃毒作用。主要通过抑制昆虫体内几丁质的合成和干扰新陈代谢,致使若虫蜕皮畸形或翅畸形而缓慢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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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用。使用本品时需戴好手套,穿好防护服等劳动保护用品,严格按要求使用。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2、施药后剩余的药液和空容器要妥善处理,不得留做它用。
3、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的发展。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将病人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于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注意防火,防泄漏。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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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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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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