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462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草甘膦异丙胺盐
剂型:水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草甘膦3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柑橘园 杂草 250-5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桑园 杂草 250-500毫升/亩 定向茎叶喷雾
非耕地 杂草 250-667毫升/亩 茎叶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与杂草生长旺盛期施药,杂草3~6叶期施药效果最佳。 2、大风天或预计4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传导型灭生性除草剂,用于防除非耕地、柑橘园和桑园的杂草。
注意事项:
1、本品为灭生性除草剂,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喷雾时勿接触作物绿色部分。 2、用清水稀释,浑水影响药效。 3、防除多年生杂草或进入花期的杂草应增加用药量。 4、喷雾器使用前、后都必须清洗干净。 5、温暖晴天用药效果优于低温天气。 6、低温贮存时会有结晶析出,用时应充分摇动容器,使结晶溶解,以保证药效。 7、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8、禁止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或将清洗施药器具的废水倒入河流、池塘等水源。 9、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10、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皮肤、眼睛和上呼吸道有刺激作用。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 若不慎接触皮肤,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若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饮时带着标签送医院治疗,尚无特效解毒剂。若摄入量大,病人十分清醒,可用吐根糖浆诱吐,还可在服用的活性炭泥中加入山梨醇。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使用过的空容器严禁存放食品。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混放或同贮同运。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草甘膦异丙胺盐含量:41%。质量浓度比为:480克/升
核准日期: 2008-03-27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