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313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省联合农药工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啶虫脒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枸杞 |
蚜虫 |
2000-4000倍液 |
喷雾 |
芹菜 |
蚜虫 |
24-36毫升/亩 |
喷雾 |
莲藕 |
莲缢管蚜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蓟马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黄瓜 |
蚜虫 |
27-30毫升/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黄瓜蚜虫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施药间隔期7—10天,兑水量30—60公斤/亩;于芹菜蚜虫发生高峰初期喷雾施药,施药间隔期7—10天,兑水量30—50公斤/亩;于莲藕莲缢管蚜发生始盛期喷雾施药,兑水量30—40公斤/亩;于豇豆蓟马若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兑水量40—60公斤/亩;于枸杞蚜虫发生初期喷雾施药1次。2.施药时应避免飘移到其他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4.在推广使用前,应先在芹菜、莲藕、豇豆和枸杞作物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5.本品在黄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莲藕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豇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在枸杞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
产品性能:
本品具有触杀和渗透作用,其作用机理是干扰昆虫内神经传导作用,通过与突触后膜上乙酰胆碱受体结合,抑制乙酰胆碱受体的活性,对黄瓜蚜虫、芹菜蚜虫、莲藕莲缢管蚜、豇豆蓟马和枸杞蚜虫有防效。
|
注意事项: 1.施药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等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并更换衣物。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3.不得与碱性农药等物质混用,以免降低药效。4.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开花植物花期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5.孕妇和哺乳期妇女不得接触本品。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得挪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1.不慎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及安静处,病情严重者请医生对症治疗。2.皮肤污染或药液溅入眼睛,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3.中毒,立即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粮食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08-02-25
|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1-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