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305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南通南沈植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二嗪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二嗪磷5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小白菜 菜青虫 40-60毫升/亩 喷雾
小麦 地下害虫 200-400毫升/100千克种子 拌种
棉花 蚜虫 100-12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三化螟 6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60-100毫升/亩 喷雾
水稻 稻飞虱 100-300毫升/亩 喷雾
萝卜 黄条跳甲 400-500毫升/亩 喷淋
豇豆 豆荚螟 50-75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在棉花蚜虫低龄若虫期施药,亩兑水50公斤,均匀喷雾。2.在水稻二化螟或三化螟卵孵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期间施药。水稻稻飞虱低龄若虫期施药。3.防治豇豆豆荚螟,于卵孵高峰至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各地试验推荐每亩用水量50—6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防治小白菜菜青虫,于低龄幼虫期喷雾施药1次,各地试验推荐每亩用水量30—45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防治萝卜黄条跳甲,于跳甲成虫发生初期兑水喷淋施药1次,每亩用水量90—120公斤,可根据生产实际适当调整水量。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5.安全间隔期及施药次数:棉花42天,4次;小麦1次;水稻二化螟和三化螟30天,2次;水稻稻飞虱7天,1次;豇豆5天,1次;小白菜10天,1次;萝卜21天,1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薰蒸、内吸等作用。
注意事项:
1.不能与碱性农药和敌稗等碱性物质混合使用,在使用敌稗前后两周内不得使用本剂。2.施药时应穿戴防渗手套、口罩、专业护目镜和专业的防护工作服,避免皮肤接触及口鼻吸入,施药过程中不可吸烟、饮水以及吃东西,施药结束后及时清洗手部、脸部等部位并更换干净衣物。3.在蚕桑地区、鸟类保护区、天敌放飞区域和蜜蜂养殖区不得使用,在蜜源作物开花期不得使用。4.施药后的田水不得排入河塘等水体中。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5.未用完的药剂应盖好瓶盖。6.本品不能用铜、铜合金罐、塑料瓶装。用过的容器和废弃物应妥善处理,切勿重复使用或作其他用途。7.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者出现全身不适,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污染皮肤或眼睛时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应带标签送医院按有机磷农药中毒急救方法对症治疗。解毒剂:阿托品、解磷定。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原包装应保存于阴凉、干燥、通风处,远离热源或火源。置于儿童、无关人员和动物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饲料和粮食等混合储运。运输确保不淋雨、不损坏、不泄漏。装卸过程中要轻搬轻放。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8-02-25
重新核准日期: 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