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234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丙环唑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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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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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茭白 |
胡麻斑病 |
15-20毫升/亩 |
喷雾 |
莲藕 |
叶斑病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香蕉 |
叶斑病 |
500-1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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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香蕉园初见病斑时兑水喷雾,视病情7-14天后再施药一次,每季最多使用2次。
莲藕叶班病初发前期使用,间隔7-10天,连用2-3次,注意应在莲藕浮叶期后使用,避免药害风险。
茭白胡麻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5-7天用药一次,连续使用2-3次,孕茭前20天停止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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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高效、低毒的内吸性杀菌剂,兼具治疗和保护作用。有效成分可迅速被茎、叶、根部吸收,并能在施药后1-2小时在植株体内向上传导,不怕雨水冲刷,可有效防治子囊菌、担子菌和半知菌引起的病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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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安全间隔期为42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莲藕、茭白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
2、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菌剂轮换使用。
3、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用,施药时穿好防护服,靴子、手套等防护措施。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械。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远离火源和高温。远离儿童及无关人员,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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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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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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