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146 |
登记证持有人:沈阳科创化学品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咪唑乙烟酸 |
剂型:水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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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咪唑乙烟酸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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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大豆田 |
杂草 |
100-134克/亩 |
土壤喷雾或茎叶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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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施药时期:播后苗前土壤处理或苗后早期(大豆真叶-2出复叶期,杂草2-4叶期)喷雾处理。
2、兑水量:300-450公斤/公顷 (20-30公斤/亩),干旱时应加大用水量。
3、仅在东北地区春大豆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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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属咪唑啉酮类大豆田除草剂,兼有土壤及茎叶处理除草活性,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大豆安全,可有效防除苋菜、蓼、藜、龙葵、苘麻、苍耳、稗草、狗尾草、马唐、黍等单、双子叶杂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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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严格按要求剂量用药,每季最度使用本品一次。
2、该药在土壤中的残效期较长,对本品敏感的作物,如白菜 、油菜、黄瓜、马铃薯、茄子、辣椒、蕃茄、甜菜、西瓜、高粱等均不能在施用本品三年内种植。如按推荐剂量处理,后茬可种春小麦、大豆或玉米。
3、低洼田块 、 酸性土壤慎用。
4、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5、在开启包装物和使用过程中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喝水和吸烟。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此药。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急救措施:误服请送往医院对症治疗。误入眼睛: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触皮肤:清水冲洗并换洗衣物。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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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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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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