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80051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七洲绿色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醚菊酯 |
剂型:悬浮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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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醚菊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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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水稻 |
稻象甲 |
80-10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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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在水稻稻象甲成虫发生初期按推荐剂量兑水喷雾,甘蓝菜青虫幼虫发生高峰期按推荐剂量兑水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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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醚菊酯具有杀虫活性较高、毒性低、击倒速度快、残效期长和对环境相对友好等特点,推荐剂量下对作物安全。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害虫无内吸传导作用,对螨虫防治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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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该品水稻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3次;甘蓝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按农药安全使用规定施用。操作时戴好面具、手套,穿好防护服等劳动保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3.喷药要求均匀周到,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悬浮剂如放置时间较长出现分层时应先摇匀后使用。
5. 不要与强碱性农药混用。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如不慎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皮肤接触,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眼睛溅入药液,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0-15分钟;误服,立即携带此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可用医疗活性炭洗胃。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阴凉、通风、干燥、防雨处。注意防火,防泄露。远离儿童,并加锁保存。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包装完好。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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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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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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