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70673 |
| 登记证持有人:兰博尔开封科技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啶虫脒 |
| 剂型:乳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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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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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啶虫脒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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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小麦 |
蚜虫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 烟草 |
蚜虫 |
18-24毫升/亩 |
喷雾 |
| 苹果树 |
黄蚜 |
3300-4100倍液 |
喷雾 |
| 豇豆 |
蓟马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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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害虫发生期均可施药,在蚜虫的无翅若蚜和豇豆蓟马的若虫盛期施药最佳,每亩兑水45-60升,均匀喷雾。
2、本品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苹果、烟草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豇豆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个作物周期的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3、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后有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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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为吡啶类杀虫剂,它除了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外、还具有一定的渗透作用,且显示出较为迅速的杀虫性能,持效期较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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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鱼类等水生生物、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地下水、饮用水源地附近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注意避免药液进入地表水体。
3.本品有毒,勿将药液溅到眼内、皮肤和衣服上,严防由口、鼻吸入。使用时穿戴好防护用品,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施药后用肥皂洗净身体暴露部分。
4.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5.用过的容器和包装物应妥善安全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如溅入眼中或皮肤粘附,应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严重者送医院对症治疗。万一误服,应立即携带本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且应妥善保管,慎防误用。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运输搬运时应轻拿轻放。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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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2008-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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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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