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70658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优嘉植物保护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氟氯氰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氟氯氰菊酯5.7%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甘蓝 |
菜青虫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胡萝卜 |
地老虎 |
20-40毫升/亩 |
根部喷淋 |
胡萝卜 |
蛴螬 |
100-150毫升/亩 |
根部喷淋 |
花生 |
蛴螬 |
100-150毫升/亩 |
喷雾于播种穴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菜青虫低龄幼虫发生高峰期施药,亩用水量50公斤。2.本品应于花生播种前,喷雾于播种穴,然后覆土,亩用水量50公斤。3.防治胡萝卜地老虎或蛴螬时,在虫害发生初期或始盛期喷淋1次,亩用水量50—60公斤。4.喷雾时要均匀,保证植株叶片正反面都喷到药液。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下雨,请勿施药。5.本品在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花生上每季最多施药1次。在胡萝卜上使用推荐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
产品性能:
该产品是一种拟除虫菊酯杀虫剂,能有效防治甘蓝作物上的菜青虫和花生蛴螬、胡萝卜蛴螬和地老虎。
|
注意事项: 1.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靴和手套等劳保用品,避免药雾吸入或接触人体。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2.本品对鱼、蚕、蜜蜂、鸟类有毒,使用时避免污染河塘、养蜂、养蚕、鸟类保护区的相关场所,(周围)开花植物花期禁止使用,施药期间应密切关注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赤眼蜂天敌放飞区域禁用。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桑园及蚕室附近禁用。3.本品不宜与碱性物质混用,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4.用过的包装物应妥善处理,不可随意丢弃,也不可作他用。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全身抽搐或痉挛。不慎接触皮肤,应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冲洗;溅入眼睛,应用清水冲洗;不慎吸入,应将患者立即转移至清新空气处。本品无专用解毒药,若误服或中毒,应立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和热源。2.不得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种子等同储同运。置于儿童接触不到之处,并加锁。3.运输过程确保包装不泄漏、不倒塌、不损坏,防高温曝晒、防雨淋。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
核准日期:
2007-12-17
|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3-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