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70550
登记证持有人:江门市大光明农化新会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24-表芸·三表芸
剂型:原药
毒性及其标识:
总有效成分含量:92%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24-表芸苔素内酯31.5%     22、23、24-表芸苔素内酯60.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使用技术要求:
产品性能:
该产品属于甾醇类植物生长调节剂,具有促使植物细胞分裂和延长的双重功效,可促进作物根系发达,增强光合作用,提高作物叶绿素含量,促进作物新陈代谢与对肥料的有效吸收,辅助作物劣势部分的良好生长,从而促进作物生长。本品是农药制剂加工的原材料,不得用于农作物或者其他场所。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直接使用,必须配成各种规格的制剂或复配制剂,才可使用。2、使用时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要戴手套、口罩等。工作时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清洗双手,淋浴更衣。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对人畜毒性较低。如误服,请即送医院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7-12-03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