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70540 |
登记证持有人:广西威牛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乙酰甲胺磷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乙酰甲胺磷30%
|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烟草 |
烟青虫 |
150-200克/亩 |
喷雾 |
|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掌握烟青虫孵孵化高峰至2龄幼虫高峰期间对水均匀喷雾。
2、夏季用药应选早、晚气温低风小时进行,高温睛热天气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应停止用药。预计2小时内有降雨天气请勿用药。
|
产品性能:
本品为内吸性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并有一定的熏蒸作用,其杀毒原理是抑制害虫乙酰胆碱酯酶合成。用于防治烟草烟青虫。
|
注意事项: 1、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为有机磷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 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要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视力模糊、抽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对症治疗,解毒药为阿托品或解磷定。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
核准日期:
2007-12-03
|
重新核准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