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70296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禾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丙环唑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丙环唑2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人参 黑斑病 25-35毫升/亩 喷雾
小麦 白粉病 25-35毫升/亩 喷雾
小麦 锈病 20-40毫升/亩 喷雾
枇杷树 胡麻叶斑病 500-750倍液 喷雾
茭白 胡麻斑病 15-20毫升/亩 喷雾
莲藕 叶斑病 20-30毫升/亩 喷雾
香蕉 叶斑病 500-750倍液 喷雾
龙胆草 斑枯病 20-4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香蕉叶斑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施药,每隔10天施一次药,连续施用3次。对小麦白粉病、锈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对植株叶面均匀喷雾,隔7天施一次药,可施药2次。用于防治人参黑斑病于发病初期,视病害发展情况施药1—2次,施药间隔期以7天为宜。茎叶喷雾,注意喷药均匀周到,人参展叶期不宜施用。用于防治茭白胡麻斑病于发病前或发病初期用药,间隔5—7天用药一次,连续使用2—3次,用药时田间需有3厘米以上水层,保水5—7天。孕茭前20天停止用药。在莲藕浮叶期,叶斑病初发前期采用喷雾法均匀喷雾,间隔7—10天,连用2—3次。2.白菜、莴笋对本品敏感,避免药液飘移到上述作物上。3.防治莲藕叶斑病用水量40公斤/亩,人参黑斑病用水量60公斤/亩,小麦白粉病用水量50—60公斤/亩,小麦锈病用水量35—50公斤/亩,茭白胡麻斑病水量50公斤/亩。龙胆草斑枯病发病前或发病初期喷雾施药,可施药3次,每次施药间隔7—10天,龙胆草斑枯病水量30—40公斤/亩。4.本药在香蕉上安全间隔期为42天,每季度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小麦上的安全间隔期为28天,每季度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人参安全间隔期为35天,每年最多使用2次;茭白安全间隔期为21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莲藕安全间隔期为21天,最多施药3次;枇杷树安全间隔期为28天,最多施药3次。龙胆草安全间隔期为14天,最多施药3次。5.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6.在推广使用前,应在人参、枇杷树、茭白、莲藕、龙胆草上开展小范围的作物安全性试验。
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具有保护和治疗作用的内吸性杀菌剂,对病菌具有极强的杀灭效果,施药后可被根、茎、叶部吸收,并能在短的时间内传达到作物的叶片和果实表皮内部,迅速进入病斑及周围,杀死病菌,有效控制病斑的发展,起到治疗效果。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佩戴防尘面具。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2.农药包装废弃物不得随意丢弃或自行处理,应及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药后剩余药液不得随意倾倒;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及附近禁用;鱼或虾蟹套养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水体。3.在不通风的温室或大棚中用药,建议施药后通风。喷药后1—2小时即可内吸,不怕雨水冲刷,持效期因病菌而异。4.本品不能和碱性物质混合使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避免接触。5.建议与其它杀菌剂轮换交替使用。6.人参展叶期不宜施用本品。7.孕茭前20天停止用药。
中毒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用流动清水冲洗。眼睛接触: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15分钟。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食入:该药无特殊解药,如误服,立即携本标签就医。立即催吐、洗胃,对症治疗。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严禁与碱性、氧化剂、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同储同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储存温度不得超过35℃。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7-09-21
重新核准日期: 2024-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