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60139
登记证持有人:河南红东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氯氰菊酯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菜青虫 20-3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棉蚜 30-6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30-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用于棉花:棉铃虫,在卵盛孵期施药,施1-2次,每次间隔7-10天;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在2-3龄幼虫始发期施药,施2-3次,每次间隔5-7天。以上也可根据虫情确定施药时间。用于棉蚜,于始盛期施药,按登记剂量兑水均匀喷雾。 2、本品在大风天气及降雨天气时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对害虫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用于防治棉花棉铃虫和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在十字花科蔬菜叶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个周期最多使用3次 2. 施用本品应戴手套、口罩、眼镜等防护用品,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使用后应立即用肥皂洗手、脸及其它触本品之部位,以防中毒。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本品应与其它作用机理不同的农药轮换使用。 6. 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7.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大量吞服时可洗胃,不能催吐。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6-07-21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