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60124
登记证持有人:海利尔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啉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蚜虫 10-20克/亩 喷雾
平菇 菇蝇 1500-2500倍液 喷雾
水稻 飞虱 20-30克/亩 喷雾
芹菜 蚜虫 10-20克/亩 喷雾
莲藕 莲缢管蚜 10-20克/亩 喷雾
韭菜 韭蛆 200-300克/亩 药土法
黄芪 蚜虫 20-3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十字花科蔬菜蚜虫盛发期、水稻飞虱发生初期、芹菜蚜虫发生高峰期、莲藕蚜虫发生初期使用,兑水量15—30公斤/亩,应喷雾均匀。于黄芪蚜虫初盛期每亩兑水40公斤喷雾施药。2.韭菜每亩拌毒土30公斤撒施,使用时候充分拌匀。3.施药时应避免药液飘移到其它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5.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施药2次;在芹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施药3次;在莲藕上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应用于韭菜时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在黄芪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施药1次。
产品性能:
本品属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内吸、触杀、胃毒作用,是烟酸乙酰胆碱酯酶受体的作用体,干扰刺吸式口器害虫运动神经系统的传导,使化学信号传递失灵。用于防治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水稻飞虱、韭菜韭蛆、莲藕莲缢管蚜、芹菜蚜虫、黄芪蚜虫。
注意事项:
1.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避免污染水源。3.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4.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作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后症状为:抽搐、恶心、痉挛、呕吐。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储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其他商品同储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2006-06-26
重新核准日期: 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