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农药登记证号:PD20050217 |
| 登记证持有人:山东东泰农化有限公司 |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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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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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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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2-3克/亩 |
喷雾 |
| 小麦 |
蚜虫 |
5-5.7克/亩 |
喷雾 |
| 棉花 |
蚜虫 |
2-3克/亩 |
喷雾 |
| 韭菜 |
韭蛆 |
30-42克/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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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 本品于蔬菜蚜虫发生盛期开始用药。 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
2. 本品于棉花、小麦蚜虫发生盛期开始用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7天左右施药一次。棉花可连续用药3次,小麦可连续用药2次。
3. 在上茬韭菜收割后第二天,按设计剂量每亩与细沙土30公斤搅拌均匀,顺韭菜垄均匀撒施于土表,随后顺垄浇水即可(浇足量水),确保药剂足以渗入韭菜鳞茎部(约5厘米以下)。
4.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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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低毒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内吸等特点,对棉花及十字花科蔬菜蚜虫、韭菜韭蛆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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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剂对蜜蜂高毒,对家蚕中等毒,应注意在蜂源植物花期和桑园附近禁用,赤眼蜂等天敌放飞区禁用 。
2、本剂不可和强碱剂(波尔多液、石硫合剂等)物质混用。
3、远离水产养殖区、河塘等水体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请不要将剩余的药剂倒入水田、湖沼、河流里。
4、勿用包装本剂的容器去装其他物品,应采取焚烧或掩埋等方法,予以妥善处理。
5、使用时采取二次稀释法进行稀释,效果更佳。
6、甘蓝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7、棉花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8、韭菜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9、小麦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安全间隔期为14天。
10、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避免药剂触及眼睛、皮肤。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11、避免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接触。 |
中毒急救措施: 1、用药时如果感觉不适,立即停止工作,采取急救措施,并携此标签送医就诊。
2、皮肤接触:立即脱掉被污染的衣物,用肥皂和大量清水彻底清洗受污染的皮肤。
3、眼睛溅药:立即将眼睑翻开,用清水冲洗15分钟,再请医生诊治。
4、发生吸入:立即将吸入者转移到空气新鲜处,请医生诊治。
5、误服:立即携带标签,送医就诊。紧急医疗措施:使用医用活性炭洗胃,洗胃时应防止胃洗出物进入呼吸道。注意:对昏迷病人,切勿经口喂入任何东西或引吐。解毒剂: 无专用解毒剂,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通风、干燥、阴凉处。
2、远离儿童、火源并加锁保存。
3、本品不能与食品、饲料、粮食、饮料等同贮同运。 |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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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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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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