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50020
登记证持有人:上海农乐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啉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水稻 稻飞虱 15-20克/亩 喷雾
菠菜 蚜虫 20-30克/亩 喷雾
韭菜 韭蛆 200-30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应于稻飞虱卵孵化高峰期至低龄若虫发生高峰期施药,视稻飞虱发生情况隔10天左右再施药1次;防治菠菜蚜虫时应于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施药,均匀喷雾。防治韭菜韭蛆时应于上茬韭菜收割后第2天拌土撒施。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产品性能:
本品是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可用于防治水稻稻飞虱、菠菜蚜虫、韭菜韭蛆。
注意事项:
1. 本品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1次。 2. 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圆附近禁用。防止药液污染水源地。 3. 在推荐剂量下使用安全,能和多数农药或肥料混用。 4. 不能用于防治线虫和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和洗脸。 6.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1.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 2. 若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1.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 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 3. 严禁与食品、饮料和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