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50001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省农药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氯氰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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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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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40-6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棉蚜 |
60-120克/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60-120克/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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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在害虫发生初期使用,及时在早发田和发生中心喷洒。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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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氯氰菊酯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药效迅速,对光、热稳定,对某些害虫有卵具有杀死作用,可防治对有机磷产生抗性的害虫。该药残效期长,正确使用对作物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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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棉花上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在十字花科蔬菜上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3次。2.应与非菊酯类杀虫剂交替使用。3.不要与碱性物质混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4.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施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及时洗手和洗脸。6.用过的容器应 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尤其在口、鼻周围,但无红斑。接触量大时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全身抽搐或惊厥、昏迷、休克。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带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大量吞服可洗胃,不能催吐。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及易燃易爆物等其他商 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眼睛、皮肤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运输中确保不泄露、不倒塌、 不坠落、不损坏,轻装轻卸,防高温、雨淋,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 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 驶,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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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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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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