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491
登记证持有人:浙江新农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三唑磷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三唑磷4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红铃虫 80-100克/亩 喷雾
水稻 三化螟 50-75克/亩 喷雾
水稻 二化螟 50-75克/亩 喷雾
水稻 稻水象甲 60-80克/亩 喷雾
水稻 稻瘿蚊 200-250克/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螟虫和红铃虫,应在卵孵化盛期至低龄幼虫钻蛀前开始用药;防治稻水象甲和稻瘿蚊,应在低龄幼虫期开始用药。 2、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有雨,请勿施药。 3、施药后应设立警示标志,人畜在施药24小时后方可进入施药地点 4、最后一次施药距收获天数:棉花40天,水稻30天;棉花每季最多用药3次,水稻每季最多用药2次。
产品性能:
本品是有机磷杀虫剂,对水稻二化螟、三化螟、稻水象甲、稻瘿蚊和棉红铃虫有较好的触杀和胃毒作用。
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2、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3、本品不能与碱性物质混用。 4、本品对甘蔗、玉米、高粱敏感,施药时应防止飘移而产生药害。 5、施药时应戴口罩、手套、穿保护性作业服,严禁吸烟和饮食,避免药液与皮肤和眼睛接触,一旦接触,应用大量清水清洗。 6、开启时,请用瓶盖顶部的尖状物刺破瓶口的铝箔。 7、建议与不同作用机制杀虫剂轮换使用。 8、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中毒急救措施:
大量误服一般出现典型的有机磷农药中毒症状。中毒后,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及时送医院诊治,可使用阿托品和解磷定,但禁用吗啡、茶硷、吩噻嗪、利血平。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在搬运过程应轻拿轻放,如发现渗漏或破裂,应用规定的材料重新包装处理,并及时妥善处理被污染的器具;应向上放置于通风、阴凉、干燥、远离火源及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并加锁保存;避免和食物、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标注“限制使用”字样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