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255
登记证持有人:天津市农药研究所
农药名称:氯氰菊酯
剂型:乳油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5%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棉花 棉蚜 60-120毫升/亩 喷雾
棉花 棉铃虫 60-120毫升/亩 喷雾
蔬菜 菜青虫 40-60毫升/亩 喷雾
使用技术要求:
1、防治蔬菜菜青虫,于1-3龄幼虫始发期均匀喷雾;防治棉蚜在蚜虫发生初期,棉苗卷叶之前,均匀喷雾;棉铃虫在卵盛孵期喷雾防治。间隔7-10天左右喷药一次,每季作物最多喷施3次。 2、为延缓或降低害虫的抗药性,用药量及施药次数不要随意增加,注意与非菊酯类农药交替使用。 3、为防止发生药害,在气温较高的季节应早、晚施药,避免中午用药。 4、大风天或降雨前后,不宜用药。
产品性能:
本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用于防治蔬菜菜青虫、棉花上的棉铃虫和棉蚜。
注意事项:
1.本品在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5天,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作物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 2.不要与碱性物质如波尔多液等混用。 3.配药时,配药人员要戴胶皮手套,必须用量具按照规定的剂量取药液,不得增加用量。严禁用手拌药。施药人员应配戴手套、口罩、操作服、鞋及眼罩等防护用品,勿使药液溅入眼睛、皮肤上,施药后用肥皂洗手、洗脸。 4.对水生动物、蜜蜂、蚕有毒,因而在使用中必须注意不可污染水域及饲养蜂蚕场地;施药结束后,要及时将喷雾器清洗干净,连同剩余药剂一起放仓库保管,不得带回家,用剩农药应原包装存放。清洗药械的污水应选择安全地点妥善处理,不准随地泼洒,防止污染饮用水源和养鱼池塘。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触本产品。 6. 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以延缓抗性产生。
中毒急救措施:
1. 本品属神经毒剂,接触部位皮肤感到刺痛,但无红斑,尤其在口、鼻周围。很少引起全身性中毒。接触量大时也会引起头痛,头昏,恶心呕吐,双手颤抖等症状. 2.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眼部和用肥皂及水洗涤皮肤(最好先用丙酮棉球擦去药液后再用水洗)。 3.吸入: 应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 4.如发生误服,使患者安静俯卧,勿催吐或吸液,请医生治疗(要让医生得知,如采用催吐措施,会由于吸入烃类溶剂而有增加发生肺炎或肺水肿的危险,故催吐只能是在专业医生的监视下进行)。无特殊解毒剂。
储存和运输方法:
1.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 2.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3.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