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199 |
登记证持有人:河北聚明农化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氯氰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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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氯氰菊酯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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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菜青虫 |
20-3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蚜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30-6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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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及棉花棉铃虫、棉蚜虫发生盛期施药,注意喷雾均匀,视虫害发生情况每5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2次。2、施药后一小时内有降雨,需重新施药。3、安全间隔期:十字花科蔬菜7天、棉花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十字花科蔬菜4次、棉花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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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拒食作用,无内吸和熏蒸作用。热稳定性好,对棉花棉铃虫、棉蚜,十字花科蔬菜菜青虫有较好的防治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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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不能与其它碱性物质混合使用。
2、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蜜源作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3、安全防护措施:顺风喷雾,天气不良时不要施药。施药时应穿戴防护衣服、胶皮手套和口罩。禁止饮食和吸烟,并站在上风头施药。施药结束后必须用肥皂仔细洗手、洗脸,严禁用不洁净的手接触面部和眼睛。
4、正确开启容器,未能及时用完的药剂,必须密封保存。废旧容器不要乱放,应交到专业回收点。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恶心、呕吐、呼吸困难,血压过低接着出现高血压,也可能短期反应迟钝,然后全身兴奋。严重时有惊厥现象。如误服,应立即使之呕吐并送医院治疗。如神经系统中毒严重,可注射异巴比妥钠。如心血管中毒明显可注射常量氢化可的松。并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贮存于干燥、阴凉、通风处,远离儿童并加锁,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种子、饲料等混合贮存。远离火源。运输时严防受潮和曝晒。装卸时应轻搬轻放,并码放整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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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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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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