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151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高效氯氰菊酯 |
剂型:乳油 |
毒性及其标识:
中等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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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高效氯氰菊酯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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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小菜蛾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棉花 |
棉铃虫 |
22-44毫升/亩 |
喷雾 |
豇豆 |
豆荚螟 |
30-40毫升/亩 |
喷雾 |
辣椒 |
烟青虫 |
35-50毫升/亩 |
喷雾 |
韭菜 |
迟眼蕈蚊 |
10-20毫升/亩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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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在棉花上每7–10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应该在棉铃虫成虫产卵盛期施药。 2. 本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7天左右施药一次,可连续用药3次。应于小菜蛾盛发期及时施药。 3. 本品在豇豆上施药1次,于豇豆豆荚螟幼虫孵化初期施药。4.本品对瓜类、莴苣苗期及烟草敏感,施药时应避免药液漂移到上述作物上,以防产生药害。 5. 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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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拟除虫菊酯类杀虫剂剂。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熏蒸作用,持效较长。能有效防治棉花棉铃虫、十字花科蔬菜小菜蛾、韭菜迟眼蕈蚊、辣椒烟青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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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 产品在棉花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十字花科蔬菜甘蓝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3次;在辣椒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0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2次;在豇豆上安全间隔期为3天,每季最多使用次数为1次。 2. 本品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3. 本品对蜜蜂、鱼类等水生生物、家蚕有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的影响,开花植物花期、蚕室和桑园附近禁用。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体中清洗施药器具。 4.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 5.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 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洗脸及有关部位。 6.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7.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抽搐、痉挛、恶心、呕吐等。 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不宜催吐,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洗胃时,应注意保护气管和食管。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远离火源或热源。置于儿童 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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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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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2021-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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