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143 |
登记证持有人:南京华洲药业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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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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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水稻 |
飞虱 |
4-8克/亩 |
喷雾 |
茶树 |
小绿叶蝉 |
5000-8000倍液 |
喷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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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若虫盛发期用药,喷雾力求均匀、周到。2、本品在两种作物上使用的每季最多使用均为2次;安全间隔期:水稻14天,茶树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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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品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杀虫剂,对刺吸式口器害虫如蚜虫类、叶蝉有较好防效,持效期较长,正常使用技术条件下,对人畜低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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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本品对蜜蜂、家蚕有毒,花期蜜源作物周围禁用,施药期间应密切注意对附近蜂群的影响,蚕室及桑园附近禁用;对鱼类等水生生物有毒,养鱼稻田禁用,施药后的田水不得直接排入河塘等水域;远离水产养殖区施药,禁止在河塘等水域内清洗施药器具。
2、施药时应戴防护用具,防止药液口鼻吸入,不得吸烟、进食、饮水,施药后应清洗手、脸及身体被污染部分。
3、不可与碱性物质混用。
4、建议与其他作用机制杀虫剂交替使用。
5、孕期、经期、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农药。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对眼有轻微刺激作用,对皮肤无刺激作用。
急救措施:如药液溅到皮肤上,应立即用滑石粉吸干,再用肥皂清洗;如药液溅入眼中,用立即用清水冲洗;误服中毒应及时携本标签送医院对症治疗。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宜保存于通风阴凉、干燥、通风的库房中。贮运时,严防潮湿和日晒,不能与食品、饮料、粮食、饲料等物品同贮同运。避免与皮肤、眼睛接触,防止由口鼻吸入。贮存于小孩接触不到的地方,并加锁。贮运过程中严防泄漏。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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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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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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