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117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农药名称:吡虫啉
剂型:可湿性粉剂
毒性及其标识:
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防治对象 用药量(制剂量/亩) 施用方式
十字花科蔬菜 蚜虫 10-20克/亩 喷雾
小麦 蚜虫 10-20克/亩 喷雾
水稻 飞虱 10-20克/亩 喷雾
芹菜 蚜虫 10-20克/亩 喷雾
莲藕 莲缢管蚜 10-20克/亩 喷雾
菠菜 蚜虫 20-30克/亩 喷雾
韭菜 韭蛆 200-300克/亩 药土法
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可连续用药2次,每次相隔5-7天。 2.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 3.本品用于防治小麦蚜虫可连续用药2次,每次相隔3天左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喷雾法均匀喷雾。
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内吸性好。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麦、菠菜、芹菜蚜虫,水稻飞虱,莲藕莲缢管蚜,韭菜韭蛆。
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莲藕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对鸟、蚯蚓有中等毒性;对家蚕、蜜蜂均为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与养蚕区域的危害影响。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他部位。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质量保证期:2年
备注:
核准日期: /
重新核准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