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登记证号:PD20040117 |
登记证持有人:江苏蓝丰生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农药名称:吡虫啉 |
剂型:可湿性粉剂 |
毒性及其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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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成分及其含量:
吡虫啉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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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范围和使用方法:
作物/场所 |
防治对象 |
用药量(制剂量/亩) |
施用方式 |
十字花科蔬菜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小麦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水稻 |
飞虱 |
10-20克/亩 |
喷雾 |
芹菜 |
蚜虫 |
10-20克/亩 |
喷雾 |
莲藕 |
莲缢管蚜 |
10-20克/亩 |
喷雾 |
菠菜 |
蚜虫 |
20-30克/亩 |
喷雾 |
韭菜 |
韭蛆 |
200-300克/亩 |
药土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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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技术要求:
1.本品用于防治十字花科蔬菜蚜虫,可连续用药2次,每次相隔5-7天。
2.本品应于水稻飞虱低龄若虫高峰期施药。
3.本品用于防治小麦蚜虫可连续用药2次,每次相隔3天左右。
4.大风天或预计1小时内降雨,请勿施药。
5.菠菜蚜虫成、若虫发生期喷雾法均匀喷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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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性能:
本产品为烟碱类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内吸性好。能有效防治十字花科蔬菜、小麦、菠菜、芹菜蚜虫,水稻飞虱,莲藕莲缢管蚜,韭菜韭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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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1.产品在十字花科蔬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7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水稻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为14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小麦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21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在韭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莲藕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14天,每季最多使用1次;在菠菜上使用的安全间隔期5天,每季最多使用2次。
2. 本品对鸟、蚯蚓有中等毒性;对家蚕、蜜蜂均为高毒,施药期间应避免对周围蜂群与养蚕区域的危害影响。
3. 本品不可与呈碱性的农药等物质混合使用。建议与其它作用机制不同的杀虫剂轮换使用。
4. 使用本品时应穿戴防护服和手套,避免吸入药液。施药期间不可吃东西和饮水。施药后应及时洗手、脸和其他部位。
5.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止接触本品。
6.用过的容器应妥善处理,不可做他用,也不可随意丢弃。 |
中毒急救措施: 中毒症状表现为对眼睛有刺激作用。不慎吸入,应将病人移至空气流通处。不慎接触皮肤或溅入眼睛,应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误服则应立即携此标签将病人送医院诊治。 |
储存和运输方法: 本品应贮存在干燥、阴凉、通风、防雨处。置于儿童触及不到之处,并加锁。勿与食品、饮料、饲料等其他商品同贮同运。 |
质量保证期:2年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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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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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核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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