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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基本信息
通报编号: G/TBT/N/USA/419 分发日期: 2008年9月24日
通报成员: 美国 原文语种: 英语
负责机构: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430)
所覆盖产品:
人类及动物消费的食品 ICS: 67.040;13.300 HS: 16;17;18;19;20;21;22;23
通报文件的标题:
不允许进口美国的食品标签要求(13页,英语)
内容简介:
食品药品管理局(FDA) 已颁布了一项要求所有者或收货人在不允许进入美国的进口食品上粘贴标签的法规提案。标签应标明“不允许进入美国”。提案规定了标签的参数规格(如字体大小)及正确粘贴标签的检验程序。食品药品管理局(FDA)采取此项措施以防止不允许进入美国的食品被再次提交,促进进口食品检验,贯彻2002 年公共健康安全和生物恐怖预备应对法。
目标与理由: 保护人类及动物健康
不符合标准的原因:
原文链接:
评议结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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