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TBT/N/JPN/506 |
分发日期: |
2015年11月27日 |
通报成员: |
日本 |
原文语种: |
英语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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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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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日本有关化学物质评价和生产规则法案执行令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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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根据化学物质评价和生产规则法案(以下称为“法案”)第17和22条,以下物质被指定为需要生产或进口授权的I类化学物质。
1.含两个氯原子多氯化萘
2.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
根据法案第24条,以下物质如果使用了两个氯原子多氯化萘被指定为禁止进口产品。
1.润滑油和切割油
2.木材防虫剂、杀虫剂和杀菌剂
3.油漆(限定在防虫、杀虫和杀菌用途)
此外,以下物质如果使用了五氯苯酚及其盐类和酯类被指定为禁止进口产品。
1.木材防虫剂、杀虫剂和杀菌剂
2.用防虫剂、杀虫剂和杀菌剂处理过的木材
3.用防虫剂、杀虫剂和杀菌剂处理过的压合板
4.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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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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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符合标准: |
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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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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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结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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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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