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TBT/N/EU/690 | 分发日期: | 2019年11月4日 | ||
通报成员: | 欧盟 | 原文语种: | 英语 | ||
负责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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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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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欧盟有关有条件批准活性物质精甲霜灵用于植物保护产品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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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本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规定依照法规(EC)No1107/2009继续批准活性物质精甲霜灵,但须受某些限制,包括使用含有精甲霜灵产品处理过的种子。允许将其用于种子处理,但是处理后的种子只能在温室中播种。其它用途,如叶面喷洒,仍可获得欧盟成员国的授权。
将根据提议的限制审查含有精甲霜灵的现有授权植物保护产品。继续批准是基于该物质在欧盟作为杀虫剂活性物质使用依照法规(EC)No1107/2009做出的首次评估。该物质以前依照指令91/414/EEC被批准。
本决议仅涉及精甲霜灵及含有精甲霜灵的植物保护产品的上市和使用。本决议不影响现有最大残留限量(M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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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
是否符合标准: | 符合 | ||||
原文链接: | The text is available on the EU-TBT Website : http://ec.europa.eu/growth/tools-databases/tbt/en/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TBT/EEC/19_6145_01_e.pdf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9/TBT/EEC/19_6145_00_e.pdf | ||||
评议结果: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