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信息详细页面
通报基本信息
通报编号: G/SPS/N/USA/2451 分发日期: 2012年9月10日
通报成员: 美国 原文语种: 英语
负责机构:
美国环保署
所覆盖产品:
棉花
通报文件的标题:
粉唑醇(Flutriafol)残留; 紧急免除杀虫剂许可限量;英文: 4页: http://www.gpo.gov/fdsys/pkg/FR-2012-08-15/html/2012-19987.htm
内容简介:
本法规规定未去纤维棉籽、棉籽粕、精制棉籽油及轧棉副产品内/表粉唑醇(Flutriafol)限时许可限量。这是为回应EPA根据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案(FIFRA)第18节——批准使用棉花杀虫剂,而采取的一项紧急免除措施。本法规规定了棉制品内/表粉唑醇(Flutriafol)残留的最大许可限量。本限时许可限量于2014年12月31日到期。
目标与理由: 食品安全
是否符合标准: 不符合
不符合标准的原因:
原文链接:
评议结果:
附件:

残留限量表
导出
农药 农产品 draft(mg/kg) current(mg/kg)
Flutriafol(粉唑醇) Cotton, Gin Byproducts(轧棉副产品) 0.5
Cotton, Refined Oil(棉花精炼油) 0.5
Cotton, Undelinted Seed(未去纤维棉籽) 0.35
Cotton, Meal(棉粗粉) 0.5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