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SPS/N/USA/1718 | 分发日期: | 2007年10月2日 | ||
通报成员: | 美国 | 原文语种: | 英语 | ||
负责机构: |
环保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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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覆盖产品: |
牛、山羊、草、猪、马、乳、绵羊、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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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报文件的标题: |
最终法规:磺酰磺隆(sulfosulfuron);杀虫剂许可限量(可提英文、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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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
通过本最终法规,将磺酰磺隆(sulfosulfuron)残留的现有许可限量修改如下(ppm): 牛脂肪:0.02; 牛瘦肉:0.01; 牛肉副产品:0.3; 山羊脂肪:0.02; 山羊瘦肉: 0.01; 山羊肉副产品:0.3; 草、草料、饲料、干草17组,草料:14; 草、草料、饲料、干草17组,干草:25; 猪脂肪:0.005; 猪瘦肉:0.005; 猪肉副产品:0.05; 马脂肪:0.02; 马瘦肉: 0.01; 马肉副产品:0.3; 乳:0.02; 绵羊脂肪:0.02; 绵羊瘦肉:0.01; 绵羊肉副产品:0.3; 小麦草料:4.0; 小麦谷粒:0.02; 小麦干草:0.3; 小麦草杆: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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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与理由: | 食品安全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
是否符合标准: | 不符合 | ||||
不符合标准的原因: | |||||
原文链接: |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September/Day-26/p18864.htm | ||||
评议结果: | |||||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