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编号: | G/SPS/N/USA/1541 | 分发日期: | 2007年5月7日 | ||
通报成员: | 美国 | 原文语种: | 英语 | ||
负责机构: |
美环保署(EPA)
|
||||
所覆盖产品: |
各种产品
|
||||
通报文件的标题: |
最终法规。植物结合杀虫剂; 可能修订现行生产法规(提供英文,4页)。
|
||||
内容简介: |
鉴于植物结合杀虫剂(PIPs)与其它种类杀虫剂的区别,EPA考虑对现行的根据联邦杀虫剂、杀真菌剂及灭鼠剂法颁布的关于杀虫剂厂家和生产过程的法规进行修订,以及根据PIPs生产商的需要修订其它FIFRA相关法规。PIPs是活植物及其产品内产生并用于活植物和产品的杀虫剂物质,以及产生该类杀虫剂物质的必要基因材料,它还包括植物及其产品内所含的任何惰性成分。鉴于这些特性,由于目前关于厂家和生产过程的法规是针对其他类型杀虫剂的,有可能PIPs不能以这些法规的理念生产。 在该文件中,本署提供了适用于PIPs的一般管理规定的清单,EPA正在考虑对这些规定进行修改并就清单的完整性和这些法规的潜在变化范围征求公众意见。EPA还征求可能对其审核这些法规和制定拟订法规有用的信息。除通过本文件征求意见外,EPA还计划在本文件规定的评议期内,通过两次公众会议,征求利益相关方的意见。
|
||||
目标与理由: | 食品安全 植物保护 保护人类免受动/植物有害生物的危害 | ||||
是否符合标准: | 不符合 | ||||
不符合标准的原因: | |||||
原文链接: | http://www.epa.gov/fedrgstr/EPA-PEST/2007/April/Day-04/p6151.htm. | ||||
评议结果: | |||||
附件: |